廣東省11、12、23日禁行劇毒化學品運輸車

作者:發(fā)布機構:東莞時報發(fā)布日期:2011-08-02

    近日從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,第二十六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將于2011年8月12日至23日在廣東深圳市舉行,為確保大運會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暢通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廣東省公安廳決定自8月4日至24日,對在廣東省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車輛實行交通管制。

具體管制措施為:8月4日至24日,深圳市行政區(qū)域內全天24小時禁止劇毒化學品運輸車通行。大運會開幕前一日和當日(8月11日、12日)、閉幕當日(8月23日),廣東省行政區(qū)域內全天24小時禁止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。

對運輸涉及人民群眾生活必需的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,在禁行時段運至深圳市的,應向深圳市公安機關申辦劇毒化學品通行許可證件,并嚴格按照批準的時間和線路行駛。